山下家住宅

年代

18世纪00年代末期(江户时代后期)

原所在地

香川县东香川市五名

指定类别

香川县指定有形文化遗产

香川县民居的掀草檐头古色古香

这间农户位于香川县东端与德岛县交界处附近的山腹。这是一间小型民居,横宽4间半(8.83米),进深2间半(5.01米),这种小型民居俗称“周围八间”。“周围”指的是住宅的四周,意思是“绕家一圈也只有8间左右的小型民房”。房屋布局十分简单,除了土地房间和一间地板房间之外,里面只有一间卧室,是东赞岐地区十分典型的普通农户住宅。

土地房间

土地房间占到了整体布局的一半,是用碓臼磨冷杉、磨小麦的地方。

一间地板房间

这间地板房间里安有灶台,用来生火做饭。当时,一家几口人在生活中相濡以沫,相互扶持。

茅草屋顶

建筑采用了茅草庑殿顶(※1),结构十分简约。赞岐平原上的人家一般会在茅草屋顶下加一层瓦檐,但这间民房里没有下房,取而代之的是“低垂”型屋顶,茅草铺得很低,一直垂到檐头,外形十分古朴。同时,为灶台排烟的“天窗”也十分引人注目。

注1:庑殿顶……建筑物的一种屋顶样式,屋面向四个方向倾斜。